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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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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
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和运行机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组书记、院长 梁勤
 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甘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二、定期组织研究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与审判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三、定期听取本院纪检部门的工作汇报, 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四、对上级党委、纪委批办的信访件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加强领导督促速查快结。 五、监督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工作, 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六、及时掌握情况,切实预防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七、以身作则,勤政廉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谢向东
 一、协助班子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 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和干警的廉洁自律情况。三、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四、 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成员、副院长 高涛
 一、 协助班子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和干警的廉洁自律情况。三、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 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 监督。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蓉
 一、协助班子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 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和干警的廉洁自律情况。三、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四、 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李雪梅
 一、协助班子主要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定, 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的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三、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考察、选拔干部,及时为院党组任用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把好进人关。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各部门领导
 一、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本部门干警廉洁自律、秉公办案意识的教育,认真检查督促,切实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廉洁自律情况,防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 定期向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四、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姜胧珊 编辑: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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