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工作制度
乡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队伍建设,协调落实院党组有关决策、决定。密切与上级法院政治机关、同级政法委、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联系、沟通,争取解决法官政治、经济待遇的政策。2、协助院党组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起草拟订政治业务学习、法官教育培训、专题教育整顿、纪律作风建设、政治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并负责抓落实。对全院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行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密切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3、协助院党组抓好争先创优、评先受奖活动,落实考核措施,制定考核评比标准,搞好总结、评比、奖励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年终考评工作,及时表彰先进。
4、协助院党组抓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提出选拔任用干部的意见或建议,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推荐、考核、考查工作。
5、抓好法官等级评定,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审判职务选拔任用,法警晋衔审核等工作。
6、认真做好进人考核报批,认真负责本院干警的组织调动、任免、奖惩、劳动工资、福利、退休、考勤、请销假、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7、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各项干警管理制度,继续强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制定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人事管理模式。
8、关心干警生活,及时走访慰问老干部和生病住院的干警,努力做好老干部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